“原以为只是个人‘生活习惯’问题,根本就没当回事。幸亏纪委约谈提醒得早,我才能迷途知返,及时修正了错误。”6月10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一名年轻党员干部,主动到州纪委交代了自己的问题,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5月初,该州纪委先后在教育、国土和住建等系统开展集体约谈,重申党纪严于国法,针对“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钱物、违规经商牟利、违反廉洁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开展“违纪问题”专项清理,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警示、挽救作用,防止“小错不纠酿成大祸”。大多数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在约谈后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
“第一种形态是基础,是第一道防线,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最好的抓手”。该州今年以来落实“三转”要求,切实转思维和工作方式,出台《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应用于执纪审查实践。突出执纪审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注重抓早抓小,既拔“烂树”,又护“森林”。
截至目前,恩施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948件,立案549件,移送司法19人,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36人,轻处分176人;对52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对155名州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169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493名党员干部主动修正错误并向组织讲清了问题,上交违纪资金400余万元。
“宁愿听到一时的骂声,也不愿听到无法回头时后悔的哭声。”该州州委书记王海涛在全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上与党员干部座谈时说,“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形态’分别进行处理,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警示、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干部,体现的是一种担当和大爱。”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责任编辑 朱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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