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山中贼易 破心中贼难”:让激情燃烧的记忆历久弥新  

近来读“学思践悟”专栏文章《用党章唤醒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有一段话让人感触颇深:“对审查对象仍以同志相称,从审查一开始就给他们送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把当年自己的入党志愿书再交给他们,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有的干部被转化后知道自己要被开除党籍,还主动交上最后一个月的党费。”

历经浮沉后,看到年轻时写下的入党志愿书,会产生怎样的感触?万千在大大小小岗位上默默贡献的党员,会为践行了当年誓言、对得起那颗初心而欣慰坦然。极少数人,会因愧对自己的理想誓言、愧对组织的关怀培养、愧对曾经的坚定纯粹而追悔莫及。就像那位得知要被开除党籍的干部,在还有党员身份时,交上最后一个月党费。这“最后的党费”里,附着的是对党组织的拳拳依恋之情,透着的是对自身的深刻悔恨之意。激情燃烧的记忆被唤醒了,可惜却悔之晚矣,于事无补。

干部追悔莫及,痛心的是组织。没有一个父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子女,也没有一个组织会轻易放弃它的成员。从意志松动到被开除党籍,不是三两天的事情。严重违纪前的任何一刻都能刹车,却偏偏一路越过红线。试想,如果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心间,激情燃烧的记忆始终清晰,又何至于走到如此悲凉境地?如果观念意识没有被欲望所俘获,没有为邪念所尘蒙,又怎会彻底丧失党员资格?

理想蒙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拂去。当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了苗头就咬耳扯袖,出了问题会全力挽救。但是,党员不能被动依靠组织的提醒来拒腐防变,而要时时自行洒扫内心,不断自我重温、自我警醒,并用重温来警醒。重温面对党旗许下的誓言,重温宣誓时的庄严心情,重温投身事业时的激情理想,重温组织赋予的职责使命。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到,是延安还是西安,是正确还是错误,要划清其中界限。党章必须维护,纪律必须执行,功过不能相抵,这是不容模糊的。如果心中没把握,就问一问自己,有没有真正把党章刻在心上,有没有用《准则》《条例》来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面对党旗宣誓时的心情是否依旧,许下的入党誓词还担不担得起?想要“天下无贼”,先要心中无“贼”。也只有让激情燃烧的记忆历久弥新,追悔莫及的悲凉才不会一再上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杨诗哲

(责任编辑 朱熠)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