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贯彻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会议精神

5月12日,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暨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咸宁市立即召开会议,市委书记李建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宣教月活动的主题是“践行《准则》《条例》 做遵规守矩党员”,这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高度契合,一脉相承。各级党组织要体现责任担当,把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觉接受廉政教育,还要把宣教月活动的要求传达好、贯彻好,对活动的每个环节检查好、落实好,切实增强行动自觉,让遵规守矩深入人心,让廉政文化蔚然成风。

会议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干部。要端正态度,深入学习《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把宣传教育的基础夯实、抓牢,既要抓好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又要抓好家风建设,在全市营造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对心怀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查处,严厉打击。通过教育、自律和他律,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各级党组织形成更强大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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