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19日,武汉市纪委召开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举办执纪审查业务培训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曙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去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情况。2015年,该市共立案1666件,同比增幅110.6%,涉及局级干部38人,处级干部28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71人,彰显了市委、市纪委严惩腐败、正风肃纪的态度和决心。
会议指出,在当前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人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腐败和“四风”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增强执纪审查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把执纪审查工作抓得紧而又紧,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三种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章党纪党规为遵循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要把握“治”的特性,真正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在监督执纪工作中;把握“严”的要求,把纪律的严肃性、威慑力体现出来;把握“纪”的尺子,以“六大纪律”为对照评判违纪行为的标准,用纪律的尺子观察、分析、衡量、判断问题;把握“公”的立场,以党性原则、政治责任感运用好“四种形态”。同时,要狠抓队伍建设,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责任编辑 何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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